石泉公安: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8万响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1-13 23:36:53
阅读量: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君 朱谦 周歌)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乃中华民族传承多年的一大习俗。眼下,随着新春佳节的日渐临近,市场上的烟花爆竹又开始走俏。与此同时,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运输、储存及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也呈现出高发态势。1月10日,石泉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出击在县城北环路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查获违规运输的烟花爆竹38万响。
1月10日上午11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城区环城北路上可能有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接警后,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快速出动,对一辆在县城北环路民政局路段行驶的的车牌为陕FN3608的货车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货车内装载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嫌疑人饶某财(男,41岁,石泉县喜河镇盘龙村人)、代某(男,27岁,石泉县池河镇新兴村人)被当场抓获。
饶某财和代某两人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两人交待,在未办理相关运输手续的情况下,他们从县城批发烟花爆竹准备运往石泉县喜河镇进行销售。后经询问,当日下午,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对二人给予了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