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圆满完成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10-09 19:14:4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刘小志)根据支队《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节假日出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重视。国庆节前,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细化方案分工,明确责任目标,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大队成立了由交警大队长陈洪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动员全体民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践行“执法为民”的一次具体实践。三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加强重点管理,细化执勤时间、地点、人员及车辆。实行层级负责制,大队领导负责中队,中队领导包区片、民警包路段,机关警力下沉到一线,将最大警力摆到路面上。四是明确国庆长假交通管理的目标就是:不发生长时间拥堵,不发生死人交通事故,不发生因民警执法造成的群众上访投诉,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文明、和谐。
二、切实强化路面管控,突出管理重点。大队根据支队要求,全警出动,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在大队辖区掀起了交通违法整治风暴,取得了显著成效。明确省、乡道城区段及大桥路、小河口、迎宾大道路等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路段;明确各大宾馆、商场、小区等场所及汽车站为重点部位。重点查处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的劝导力度,从严管理,严防死守,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确保24小时巡逻不失控,大队设立固定检查点,实行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三、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大队认真组织开展好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社会面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民警牺牲休息时间在汽车站、各大商场、小区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受到交通安全教育,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大队借助与本地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在国庆节前,大队分包领导、责任单位按照包保责任制,深入各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有效的提高了中小学生假日出行安全意识。
 四、切实加强值班备勤,严肃队伍纪律。大队要求全队民警严格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非法使用违规车辆处理“六个一律”及警车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杜绝了国庆节期间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双节”期间,大队民警严格落实大队长带班和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并成立了由大队长和值班大队领导为负责人的两个“督导小组”,加大节假日执勤执法的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节假日期间大队民警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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