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会议

来源:陕西省公安厅 时间:2013-08-29 11:32:18 阅读量:

827,省厅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向阳主持,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直工处处长、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明峰介绍了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开展情况,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督导组工作职责。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厅督导组全体成员及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雷鸣放副厅长对督导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强调各个督导组要站在服务厅党委决策、维护厅党委权威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督导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确保厅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二是要切实加强学习。每位督导组成员必须把加强学习放在首位,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要求、基本内容、方针政策和阶段安排、方法步骤等,这是督导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三是要强化分类指导。分类指导既是思想方法,也是工作方法。要在遵循统一原则要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警种、部门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督导工作。四是要注重解决问题。督导组要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全程参与所负责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按照省委和厅党委的要求,真正对厅机关“四风”问题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解决民警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五是要做到统筹安排。目前,督导组承担的中心任务比较多,需要督导的事项多,要区分轻重缓急,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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