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安全生产月” 宣传瞄准“五类重点人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6-28 20:55:00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龚昊)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群众交通意识提升、交通事故少发”为目标,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宣传攻势,再掀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一、瞄准客运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以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人作为核心目标,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在岗驾驶人进行继续教育和集中学习,切实提升客运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二是以“文明交通进企业”为载体,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场站)与其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车主、驾驶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绷紧一条安全“弦”。

二、瞄准货运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一是集中对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督促其依法经营、规范从业职业道德;二是以“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场站)、危化品运输企业、大型施工地,通过通报近期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形式,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升货运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驾驶技能。

三、瞄准危化品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微博、电视、报刊、新闻等媒体,广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是充分依托手机短信平台,以典型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警示广大危化品运输驾驶人、押运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

四、瞄准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以“护学岗”为依托,及时纠正中小学生上下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中小学生靠右通行,不在马路在嬉戏打闹,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二是以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为载体,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唱交通安全宣传歌、看画册等形式,引导中小学生乘车时头、手不能伸出窗外,自觉拒绝乘坐超员车以及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自身防护能力,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瞄准农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以“交警赶场”为依托,针对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在赶场日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二是充分整合各乡镇交管力量,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宣传讲座、摆放辖区内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大力宣讲夏季出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农村群众不开带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超速、不超载、不非法营运、无驾驶证不开车,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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