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扶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谷某某被控骗取出境证件罪一案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谷某某犯骗取出境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该案系宝鸡市首例“骗取出境证件”犯罪案件。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谷某某以介绍跨国婚姻为目的,虚构出境事由,先后帮罗某某、高某某、张某办理了去越南的旅游签证,并与上述三人分别出境至越南,为上述三人介绍越南籍女子相亲并结婚。被告人借此向三人收取介绍费、出国费用、彩礼共计31万元,违法所得2万元。该三名越南籍女子婚后不久,即以各种借口返回越南,至今不归。
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为向他人介绍跨国婚姻牟利,弄虚作假、虚构出境事由,以出境旅游的名义,为3人办理旅游签证,实则为该3人出境相亲、结婚使用,其行为构成
骗取出境证件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大龄男青年为解决婚恋问题,被中介人员及外籍女子骗取巨额彩礼和费用的事件频发。扶风法院对利用介绍跨国婚姻牟利的灰色产业链精准“亮剑”,有力的打击了利用为他人介绍跨国婚姻,骗取旅游签证出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者:张军伟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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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