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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正在开展打击整治涉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渭南两级法院目前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开展打击整治涉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面,我从三方面介绍一下我们两级法院的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方面。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宣传攻势,利用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或者深入车站、广场、社区等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揭露养老诈骗的各种手段,提高老年人反诈防骗意识。截止9月1日,全市法院集中宣判1次,累计发稿580余篇,发布典型案例6个,制作《陷阱》等宣传片13个、宣传展板及横幅150余件,印制宣传册65700余份。
二是依法打击方面。全市法院聚焦案件办理,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建立中院领导包抓、业务庭室包案督导、精干力量优先审理等制度,市中院已对基层法院进行两轮次督导检查,确保了打击成效。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7案17人,审结一审5案7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累计判处罚金52万元,扣押涉案款2万元、轿车1辆,查封房产1套,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77.69万元。除1案上诉外,其余案件均移送执行。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件,均已移送。
三是整治规范方面。全市法院着眼长效久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查找本地区及相关行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目前,全市法院依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5份,并跟踪了解,促进行业整改和规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案件审理为抓手,从严从快审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全力追赃挽损,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受害老人切实感受到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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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市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房屋买卖的典型案例,那么社会大众在购买房屋、汽车过程中如何才能避免风险?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房屋和车辆已经成为了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成为了民生刚需。由此出现的房屋、车辆买卖也大量发生,如何才能避免房屋车辆买卖过程中的风险?简要来说主要是把好两个“关口”。
第一是把好合同签订关。房屋和车辆买卖都涉及到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即是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的载体,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更是日后解决纠纷的依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一是出卖方是否是房屋(车辆)的所有权人,其是否有权出卖。这方面的风险点主要有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出卖时应征得夫妻双方同意;出卖的房屋是否属于限制出卖的保障性住房;以及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商出卖期房的,还应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对买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价款、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约定明确,避免发生纠纷。
第二是把好合同标的(房屋和车辆)的交付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合同签订前最好对房屋和车辆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房屋或车辆的现实状况;二是要查看房屋或车辆的权利负担情况,比如有无设定抵押权、居住权以及是否被有权机关查封等;三是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交付,既要及时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还要完成对房屋或车辆的实际占有。
只要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以上交易程序,就可避免房屋、车辆买卖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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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老赖”,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渭南两级法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始终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强举措、破难题”为工作思路,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构建诚信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案件执行方面,除了像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对那些既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也不实申报财产,甚至还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样行为的,我们会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刑事惩戒外,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了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对于符合纳入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全市法院均已严格按照规定,将其录入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等各种措施。同时,市中院还建立了定期、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制度,通过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基层法院首次“曝光”、市中院“再次曝光”的方式,扩大曝光范围,提高执行威慑力,积极营造良好的全社会共同监督、助力执行的氛围,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而对于那些后来履行了义务的被执行人,我们也依法及时屏蔽了其失信信息,确保被执行人的相关权益得以恢复。
二是加大了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近期,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东秦利剑”百日执行专项行动,我们的执行干警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扩大财产线索的调查渠道,积极落实搜查令、悬赏执行等措施,开展凌晨行动、重点蹲守,交叉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召开案款集中兑付大会等一系列执行行为,促使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8月15日至8月31日,百日行动的第一个实施阶段,全市法院克服新冠疫情的干扰,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13次,拘留2人,拘传94人,搜查5人次,纳入失信名单341人,限制消费357人,强制腾房1起,查封房产10处,扣押车辆6台,执结案件949件,执行标的到位金额2.14亿元。
三是加大了对诉讼案件财产保全的力度。全市法院积极构建了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从立案、审判环节开始,就建议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畅通了财产保全入口,降低了保全担保门槛,丰富了保全担保方式,今年1-8月全市共办理保全案件6500余件,保全率全省第二,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当事人恶意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发生,为案件执行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从而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通过穷尽各类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严惩失信被执行人,不断向“执行难”顽疾亮剑,就是要破除阻碍公平正义这最后一道藩篱。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科技助力执行工作能力,通过网络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网上协同执行等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推进诚信渭南建设、争做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再加一把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张释予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