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双管齐下”解纠纷,真有一套

来源: 时间:2022-08-03 16:35:56 阅读量:

 

“如果鉴定结果构成伤残,该赔付多少钱我们不会抵赖,但你们没有证明材料,开口就要那么多钱,我们按照什么依据给啊?”

近日,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因伤残鉴定报告而产生了矛盾,在双方僵持之际,西安灞桥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提出了解决新思路。

基本案情:当事人胡某因孩子年幼需要照顾,在2022年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找到护工王某做育儿嫂,结果在照料期间王某不慎致孩子严重烫伤,在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后,胡某就赔偿问题多次联系了家政服务公司及王某,但对于赔偿金额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协议。胡某遂将家政服务公司和王某一同起诉至灞桥法院。

调解新招:案件受理后,接受委派的调解员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是对于赔付金额的构成分歧较大。家政服务公司表示如果有明确的鉴定报告证明孩子构成伤残,那么对于后续的治疗费其愿意按照伤残标准进行赔付。胡某顾虑如果其单方面提前鉴定,万一家政公司不认可鉴定结果则还需重新鉴定,提出应在家政服务公司同意其赔付要求前提下再进行鉴定,双方因此陷入僵局。

针对此情况,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有需要通过鉴定明确相关事实的,向当事人释明鉴定风险。随后,法官助理及时组织当事人对诉前委托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在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不懈努力下,双方选择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双方都可以全程跟踪,并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及时完成鉴定,双方对此无异议。至此,成功打破此案件僵局。

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鉴定结果对于案件成功化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中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融合,是灞桥法院解决双方当事人可能对司法鉴定结果存疑而出的有力新招,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是促成矛盾快速高效化解,提高诉前和解成功率的有力举措。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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