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丨调执结合提质效,案结事了安民心

来源: 时间:2022-08-02 11:11:22 阅读量:

 

“感谢邓庭长多次调解,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医疗费,感谢咱临潼法院!”一名70多岁的受害人感激地说道。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民二庭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调解,被告方主动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陈某当庭拿到赔偿款7万元。

2021年11月24日,被告齐某驾驶 “绿驹”牌二轮电动车,将七旬老人陈某撞成重伤,经事故认定,被告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7万余元,经济损失达11万元,此前齐某仅支付医疗费23000元,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陈某无奈诉至本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被告齐某所驾的二轮电动车属非机动车,没有保险公司代替赔偿,其刚从学校毕业走上社会,没有固定收入,齐某父亲为了让儿子更好地投入工作和学习中,愿意主动为儿子承担相关赔偿,但对陈某请求的数额提出异议。

开庭时,经法庭调查,承办法官发现陈某的部分请求数额没有相关证据支撑且数额偏高,故再次向陈某及其亲属释明各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结合鉴定、执行程序的规定和时限,提出调解方案。经过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在法庭调查确定事实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方当场一次性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7万元。

该案调解、执行相结合,为群众快速拿到赔偿款,解决了燃眉之急,原被告双方的家属均表示,“终于安心了,再也不用为了这件事头疼忧心了!”

虽然该案得到顺利解决,但是法官想要告诫大家:骑车、开车都要提高警惕,以免误伤他人,轻则民事赔偿,重则触犯刑法!尤其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切记不能因小失大,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无妄之灾!作为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过马路时要多观察、多避让,保护自己免受损伤!


作者:邓东平 马荣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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