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7-27 10:23:42 阅读量:
西安碑林区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范某与被执行人邓某合同纠纷一案,经线上及线下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拒不向该院履行报告财产的义务。
当该案执行陷入困境之际,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执行局拒执犯罪调查科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行干警李建忠进行跟进调查。
通过多方走访调取被执行人离婚登记、房产信息、流水账目等证据发现被执行人邓某在诉讼过程中有多次可疑举动,其在一审判决做出后立即将名下唯一房产出售并与其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110余万售房款均由其妻子代为领取,但调取被执行人邓某与其妻子的离婚登记信息时发现,两人填写的财产分配表却丝毫未提及关于这110余万的处置问题。被执行人邓某在售房期间提起上诉拖延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时间,更改姓名妄图给法院执行制造困难,种种行为想促成的目的昭然若揭。
经该院执行局打击拒执犯罪调查科反复核查,认为邓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此,该院于2022年07月22日上午强制拘传被执行人邓某到庭,由执行局执行团队长张婷向其宣读并发放《罚款决定书》《拒执风险告知书》,并拟于近日将该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进行进一步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在很多现实案例中,当被告意识到自己必然败诉时就会在诉讼阶段开始通过各种手段转移自己名下的财产妄图规避执行,可当下各种信息留痕制度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同样完备,在这种大环境下“耍滑头”“搞小聪明”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改名、卖房、离婚处心积虑又为哪般?到头来不过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当公平正义的大网悬于颅上之时,再谈后悔早已晚矣。(王博宇)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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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