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青天有鉴”140万执行款收到了

来源: 时间:2022-07-25 14:22:28 阅读量:

蓝田法院 |“青天有鉴”140万执行款收到了

 

7月21日上午,蓝田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写着“司法为民 青天有鉴”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以表达对蓝田法院执行法官干警真挚的谢意。

2012年,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与某别墅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安装公司为该别墅提供水网改造施工服务。工程结束后,业委会共支付工程款110万元,剩余工程款100余万元因故未支付,安装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业委会向安装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1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安装公司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均因业委会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后中级法院于2018年指令该案由蓝田法院立案执行,蓝田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业委会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工商、证劵等信息,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没有其他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后来,执行法官找到业委会所在的社区,被告知原来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早已先后卸任,新选举的主任和副主任因故并未到岗任职,整个业委会处于瘫痪状态。

穷尽执行措施但执行工作再度受阻,蓝田法院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们继续联系业委会,想尽办法与他们及业主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业主委员会同意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后,按照法院判决向申请人安装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逾期利息等共计140万元。

蓝田法院 |“青天有鉴”140万执行款收到了

 

安装公司总经理胡某语重心长地对执行法官说:“业主委员会无组织机构代码、无开户行,执行难度可想而知,折腾了这么多年,今天公司不仅拿到了工程款,还拿到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我公司来说是大一件喜事,今天我和公司部分股东到法院送上锦旗和感谢信,真诚的感谢你们……”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蓝田法院以扎实开展“三秦飓风2022”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将“1863”工作法融入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之中,把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理念贯穿到每一件案件中,努力用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蓝田法院工作的鲜亮底色。


作者:许小平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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