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27 15:54:23 阅读量:
“请问您的案件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您选择哪位调解员给你调解案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注重诉前矛盾纠纷的分流引导,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化解,4月26日,佛坪县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两调两书”诉前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诉前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该院“两调两书”诉前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即:深入加强“调解组织+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调解书”模式,努力实现“非诉化解挺前,法院诉讼在后,诉非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流程高效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
意见明确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对诉讼群众主动引导分流,引导其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名册,并对外公示特邀调解员信息供纠纷当事人选择。对已经受理的案件,也可以委托特邀调解员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意见要求健全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法院各部门要协同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支持镇(办)村调解组织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对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和疑难复杂纠纷,可向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专员进行咨询。对当事人对抗性较强,可能引发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向所属单位通报预警信息,联合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
意见要求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在线调解低成本、便捷、高效的优势,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邀请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入驻,整合基层调解力量,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支持调解员开展远程视频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调解。
意见明确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建立健全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做到“调结事了”。积极开展在线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双方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除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情形以外,可以“就地申请”司法确认。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公安派出所、县交警大队等具有基层调解功能的组织,在处理一些职能范围内的纠纷时,应加强释明工作,积极进行司法确认引导。县法院设立司法确认专员一名,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同步审核”,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出具民事裁定书并进行“在线回传”;调解员打印裁定书并“当场送达”给当事人。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审查力度,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力度。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健全调解人员培养考核机制,通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业务交流相结合,全面提升辖区调解组织和诉前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作者:王亮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