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部署,4月24日佛坪县法院和县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衔接,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质效提供了新的工作模式。
意见提出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佛坪县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县人社局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对接与机构、人员入驻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逐步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全流程在线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等工作。
意见明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任务分工。县法院负责统筹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负责法院调解平台的运维、宣传等工作。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下,加强与县人社局沟通联系,开展本级特邀调解名册确认、委派委托调解以及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做好调解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县人社局积极统筹推进调解仲裁系统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与人社调解平台的衔接工作,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做好调解组织人员管理和信息更新等工作。各镇(街道)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根据需要做好案件调解和法院委派委托案件调解等工作。
意见指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意见详细规定了县法院委派委托案件处理流程、调解组织音视频调解流程、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出具法院调解书流程。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者出具法院调解书。调解组织可以通过人社调解平台向法院调解平台提供案件办理情况,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确认或者出具法院调解书提供支持。
意见规定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佛坪县法院和县人社局应加强沟通会商工作,定期通报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广应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从具体工作层面落实相关建设应用要求。县法院和县人社局分别确定联络专员,负责相关业务点对点对接工作。
下一步,佛坪县法院将组织县人社局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并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对于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员,纳入本院特邀调解名册,并在法院调解平台上予以确认。“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方式,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多元主体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作者:王亮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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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