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21 17:12:07 阅读量:
4月20日,麟游法院速裁团队妥善运用调解艺术,成功调处一起因恋爱分手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使两个因钱财问题恶语相向的昔日恋人,最终平心静气化解矛盾,实现了息诉止纷的良好效果。
2019年4月,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闫某某相识并相恋,交往期间,被告闫某某多次通过支付宝花呗套现、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原告杨某某借款本息1.3万余元。2020年8月,二人分手后,杨某某多次催促闫某某归还借款未果,无奈之下起诉至麟游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告闫某某,闫某某辩称二人恋爱期间对杨某某有借款,但自己也在节日时候给杨某某发红包、买礼物,要求杨某某也应向自己履行偿还义务。针对闫某某的说法,办案法官结合杨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屏及转账记录,开展“背对背”调解工作。一方面,法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恋爱期间经济往来行为的法律本质做细致分析,对赠与行为和民间借贷所承担的不同法律义务进行析法明理;另一方面,办案法官也对双方进行温情劝告,告知二人妥善处理恋爱结束后的经济纠纷,避免纠缠不清,因钱生怨,因怨生恨,对以后的婚姻家庭造成不利影响,在法官的反复调解劝说下,两个昔日的恋人最终达成调解合意,闫某某同意分批次偿还杨某某借款1万元。
法官提醒: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容易发生经济往来,但不同情形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如果系无偿赠与、共同支出,其中一方一般不能主张返还,但若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则应当返还,恋爱需理智,恋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在转款时应当表达明确,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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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