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顺应陕西铁路公检法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出现的新形势、新发展和新要求,共同提高刑事执法司法水平。4月8日下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公安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召开了首届陕西省铁路公检法刑事执法工作“三长”联席会议。
会上,西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波,铁路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俊生和陕西铁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共同为“陕西省铁路公检法联席会议轮值主席”牌匾揭牌并分别致辞。
会议指出,“陕西省铁路公检法联席会议轮值主席”的揭牌,标志着铁路公检法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正式建立,这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表现,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生动诠释,必将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刑事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正确理解、适用法律规定,协调把握刑事政策,切实提升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有效打击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真正做到“相互配合”。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法治权威,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切实保障人权的目的出发,切实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排除一切非法干扰。准确理解公检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关系,相互制约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错误,以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畅通案件沟通机制。要逐步完善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应对措施,构建新型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关系,促进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顺利进行。针对类案应当做到定期分析,按时通报。针对疑难个案要做到及时沟通,群策群力。逐步降低司法资源的损耗,提升办案效率。要加强工作衔接,增进相互理解,统一思想认识。要通过密切的联系沟通消弭对法律理解适用上的分歧,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出桥梁纽带的作用,在追求公平正义目标的指引下,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共同对侦查取证、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认识,厘清思路,确保案件能够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西安、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西安、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及西安、安康、延安公安处相关领导和负责部门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西铁中院 陕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