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文明养犬不掉“链”造成损害需担责

来源: 时间:2022-04-11 17:53:30 阅读量:

神木法院:文明养犬不掉“链”造成损害需担责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宠物,宠物给饲养人和家庭带来快乐、慰藉的同时,由此引发的宠物伤人问题也时有发生。4月6日,神木市法院店塔人民法庭就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8月20日,小新(化名)在小区院内玩耍,刘某的爱犬未牵绳,突然窜出,追赶小新,小新躲避不及摔倒受伤,后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小臂骨折。事发后刘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小新家人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神木法院:文明养犬不掉“链”造成损害需担责

 

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多年邻居,历来关系融洽,曹葆法官在对小新的伤情进行详细了解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刘某对原告将自己诉至法院的行为不能理解,拒不配合,曹法官耐心对其说理释法,刘某认识到自己疏于管理爱犬,应该向受害人赔偿。曹法官根据小新的治疗情况,详细的介绍了相应的法律规定,给出公平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被告刘某当庭支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文明养犬不掉“链”, 造成损害需担责。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可是它也有危险的一面,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宠物饲养人要加强对宠物犬的管理和约束,尤其是在公共空间要对宠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护,以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


作者:张志平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