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06 11:58:15 阅读量:
3月31日上午10时,西安未央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反馈的执行线索,显示王某申请执行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在西安市曲江新区某银行的账户有资金变动。
该案系2017年9月17日进入执行程序,法官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全部银行账户,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经研判,现在被执行人的账户发生资金变动,可能系其新开银行账户,因无法确定该账户是否处于冻结状态,被执行人随时有可能将资金转移或使用。
法官立即制作扣划文书,在执行指挥中心配合下,于当日14时,前往曲江新区某银行对该账户进行查询,并成功扣划回案款4.5万余元。次日,就将案款发还至申请执行人。
【编后语】
西安未央法院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健全执行联动、提升执行质效等方面不断探索,力求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作者:杜飞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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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