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02 13:25:54 阅读量:
为及时高效解决当事人纷争,西安灞桥法院港务区法庭从司法为民角度出发,随机应变,组织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传达室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20年2月,闫某到灞桥某药房任店长,但直至2021年2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也时断时续。2021年4月至8月,只有6月份工资正常发放。闫某申请劳动仲裁后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该药房向闫某支付欠付工资23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66000元。某药店不服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并非劳动关系,原裁决事实认定不清,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该药店不向闫某支付上述款项。
案件受理后,西安灞桥法院委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郑世骅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按照流程及时介入,初步做通了药店的工作,使之明白拒付工资行为的违法性,当了解到原告药店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后,调解员又给闫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考虑药店的实际情况作出让步。经与双方当事人前后十余次背对背沟通,双方终于在晚上7时通过线上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当天即签订协议并且当场兑现。
但因为已过下班时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解员遂与港务区法庭相关负责人及时沟通协调,最终安排双方于传达室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兑付,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作者:卞荣振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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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