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共治 实质化解 陕西法院积极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媒体聚焦

来源: 时间:2022-03-28 10:57:54 阅读量:

 

3月26日,西部法制报头版头条以《协调共治 实质化解——陕西法院积极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题,介绍了陕西法院以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不断更新行政审判工作理念,努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指出“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明确将陕西法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写入报告。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法院以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不断更新行政审判工作理念,努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04万件,同比上升45.99%;依法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786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559件;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撤诉1549件,办理非诉执行案件3040件。

抓源头 积极开展诉源治理

为深化诉源治理,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效,全省法院建立健全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机关联络沟通机制,从源头预防行政纠纷的发生。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加强工作交流,减少纠纷发生。

咸阳中院与咸阳市政府联合制定了《关于统一构建府院良性互动机制若干意见》,从指导思想、组织保障、主要措施等方面,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在决策前找法、决策中遵法、决策后依法,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石泉县、旬阳市司法局设立行政纠纷协调化解中心,由国土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机关指派工作人员作为调解员,对行政纠纷进行调处。

寻路径 加大协调和解力度

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的同时,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加大协调和解力度,对已发生的行政纠纷积极做好诉前、诉中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纠纷。

咸阳中院建立了行政案件诉前协调机制,将行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在原告递交起诉书后尚未立案前,立案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协调函,要求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共同化解行政纠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定了《行政纠纷诉前协调机制(试行)》《重大敏感案件告知制度》,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针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纠纷,及时启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纠纷。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生效裁判的指引作用,对已作出生效裁判的类似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引导双方依据生效裁判处理同类纠纷。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全省法院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分情况化解纠纷;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积极争取上级行政机关、村组基层组织支持,力争达到最好的协调效果。

同时,省高院高度重视案件协调工作,针对当事人行政诉讼能力欠缺问题,要求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针对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等适合协调的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努力促进纠纷解决。2021年,针对某县政府与当地出租车经营者因扣车引发的纠纷,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从解决实质争议出发,最终协调解决了纠纷,实现案件办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协调调解(含撤诉)案件5937件,取得较好效果。

促实效 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

告“官”难见“官”是老百姓在行政诉讼中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省法院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群体性诉讼、重大敏感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促进化解行政纠纷。

省高院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工作受到省委领导高度重视,也逐步引起行政机关的关注。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2.29%。

此外,全省法院认真学习省依法治省办与省高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行政机关负责人确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司法审查办法。为加强庭审规范化,省高院修订完善了庭审程序,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的权利。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旬阳县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系列案,入选全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多联动 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针对行政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延伸服务。自2015年以来,省高院坚持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介绍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分析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全省10个市中院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2021年,省高院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2020年度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行政机关在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全省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21年,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219份。针对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握不准、适用不好等问题,省高院与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共同编写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起到了以案说法、以例示范的作用。

 


来源|陕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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