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田间地头+云上法庭温情化解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

来源: 时间:2022-03-21 15:57:19 阅读量:

三原法院:田间地头+云上法庭温情化解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

 

疫情给三原的社会生产生活按下了暂停键,但三原法院独李法庭干警并没有因为疫情而放下化解矛盾的社会义务,近日,在三原法院独李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一场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得到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较好的宣传了法律、法规,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三原法院:田间地头+云上法庭温情化解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

 

石某儿子吕某2021年2月在三原县三高路正常行走时,郭某驾驶的车辆与醉酒的武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吕某碾压,郭某逃逸,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多次协商肇事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家属92万余元。虽然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在死亡赔偿金分割时石某和儿媳之间却产生分歧,双方激烈的对抗加剧,自行协商已无法分割,儿媳胡某及其女吕某菲将石某诉至法院,并尽快分割死亡赔偿金。

三原法院:田间地头+云上法庭温情化解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

 

独李法庭张维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一边向当地村委会及调解组织了解情况,一边做安抚原被告情绪。张法官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不仅安抚双方激动的情绪有了缓和,更潜移默化的向原、被告释明了法律规定。张法官站在亲情的角度告诉她们应当和睦相处,意外事件谁都不愿意发生,希望婆媳俩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共同担起抚养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在多次的心理疏导工作后,双方情绪进一步稳定,张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了解各自的想法,石某认为自己的儿子去世了,且儿媳胡某还年轻,今后可能要嫁人,重新组合家庭,自己作为母亲理应多分,给自己晚年生活一个保障。胡某认为自己与丈夫吕某结婚不久,孩子尚小,今后的生活开支会越来越大,自己应当多分。在了解双方想法后,张法官针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作了解释说明,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受害人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近亲属,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范畴。对于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原则上应当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相应份额,不应简单参照《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分配原则处理。

通过背靠背、面对面反复的讲法律、讲道理、讲亲情、摆事实的调解方式,婆媳俩的态度大为转变,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很羞愧,在相互协商下,婆媳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石某同意给付胡某及吕某菲应得赔偿金578000元。这起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赢得了辖区群众好评,取得了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双赢。


作者:张维 赵鹏辉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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