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3-17 17:32:25 阅读量:
近日神木市法院启动涉公职人员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向一名涉案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全市首张涉公职人员司法建议书,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根据审理查明,2012年9月,被告郭某、李某向原告蔡某借款200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将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借款,二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查询发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郭某系公职人员。2021年12月6日,该院执行局集中约谈一批涉案公职人员,当日多次传唤郭某,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后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庭并进行约谈,郭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庭还款10万元,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执行人对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郭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本应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但其无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给所在单位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为督促被执行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故该院向被执行人郭某所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
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向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对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将通过平台进行公开曝光,若曝光后仍不履行义务,将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訾正伟 杨艳霞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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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