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2-24 17:12:26 阅读量: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2月23日,洛川法院法官携卷下乡,和村干部联手运用“两说一联”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使年已八旬的老人得以安享晚年。
现年82岁的史某某,与原配妻子(已过世)育有两子。2000年,史某某与屈某某再婚,二人婚后无子女,本该安享晚年的她们,却因子女对其赡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史某某寒心不已,遂一纸诉状将两子诉至法院。
一方是八旬老人亟需照顾,一方是为赡养问题争吵不休的家人,承办法官考虑到处理赡养纠纷不仅要解决履行法律义务问题,还要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唯有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解决老人实际困难才是最快最佳的途径。随后第一时间经过电话沟通,带领辅助人员来到老人住处实地查看后,在村委会和村干部一起联手进行调解,一方面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老人子女交流谈心,以朴实生动的语言、直击人心的说教和入木三分的事理,引导他们要正确理解“法律赡养义务、百善孝为先、子欲养而亲不待、做人之本”的道理;另一方面跟老人推心置腹唠家常,劝其要尽力改善与子女的相处方式,多多体谅子女的难处。最终,在法官和村干部循序善诱的开导和温情感化下,老人与两个儿子达成了一致赡养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不但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老人,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关心老人,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作者:景娅东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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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