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2-23 11:51:22 阅读量:
“准备好了没?”“好了!”“那就出发!今天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把车扣回来!”2月17日,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韩勇法官团队顺利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完成扣押。
2017年,某劳务有限公司与某租赁站签订《架料租赁合同》,约定由某租赁站向其提供架料租赁,并明确了租赁单价、付款方式。某租赁站依约履行了义务,但某劳务有限公司却拖欠租赁费等费用,某租赁站诉至未央法院,判决生效后,某劳务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某租赁站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某租赁站35.4万元。因某劳务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某租赁站申请追加某劳务有限公司的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
2022年2月16日,申请执行人联系法官,称发现了某劳务有限公司股东王某的财产线索。法官迅速出击,于2月17日上午,带领团队三名干警前往王某所在小区,将其车辆拦截在小区地下车库,依法告知其权利义务后,在两名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成功将车辆扣押。由于车辆价值较大,法官多次与拖车公司沟通,并全程跟车,确保托运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总比困难多。今年以来,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执行综合团队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出“1164”执行工作新思路,一方面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另一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执行更有力量、更具温度。
作者:王少杰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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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