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2-21 16:48:25 阅读量:
2月21日,汉中南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徐剑正在对一起普通程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独任审理。
李某因做生意借朋友王某10万余元,因故未能归还且下落不明。黄官法庭受理后,经多方寻找并公告传唤后被告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通过庭审查清案件事实,独任法官趁热打铁,释法析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黄官法庭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普通程序的案例。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从2022年 1月1日起施行,修改内容包括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普通程序案件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该规定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发挥独任审判员灵活高效的司法优势。
黄官法庭全体法官干警通过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缩短公告期间,提高审判效率,快立快审涉民生案件,强化了司法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条链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作者:陈前霖 周婷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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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