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锦界法庭韩彦军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让当事人“不见面”、“零跑路”了结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被告袁某雇佣原告杨某拉砖,双方约定运费1540元,以现付方式结算,杨某将砖拉到指定地点后,袁某拒不给付运费,杨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2年将袁某诉至法院。
韩彦军法官仔细阅卷后,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案件事实简单且原告杨某年龄较大、在农村居住等现实情况,决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的方式进行调解。韩彦军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耐心解释,说理说法,最终原被告互加微信,被告袁某通过微信向原告杨某转账1540元。
韩彦军法官以 “不见面”的方式,让原告杨某三日内拿到案款,杨某在短信中称赞道“谢谢您了,您是人民的好法官”。收到这样的信息,作为法院干警我们既欣慰又感动,在今后的工作中,锦界法庭全体干警将会在审判实践中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效率与温暖。
作者:李艳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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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