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起职务犯罪案件。南郑区纪委监委监察干部代表、被告人所在原单位及乡镇代表近6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某场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支取单位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某镇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郑法院依法对该两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程序规范合法、井然有序,旁听人员认真观摩,警示教育效果良好。
“我知罪、我悔罪。自从被区监察委留置以后,我经常深刻的反思自己……自己长期放松思想修养学习,贪图安逸享受,忘记根本、忘记初心,迷失自己……我恳请法庭能够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庭审现场,被告人声泪俱下、痛彻心扉念着自己的悔过书。用自己的悔悟让旁听干部深刻的感受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时刻提醒自己谨慎用权、敬畏法律。
南郑法院通过庭审观摩把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的课堂,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真正的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要从这些反面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法守法、克己奉公,守好自己的廉洁底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杨芳娟、陈瀚梓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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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