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21-06-21 11:00:10 阅读量:
6月2日下午,申请人李某从延安市洛川县来到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办案迅速”的锦旗,表达对法官的由衷感谢。
该案中,李某依据合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要求安某支付建筑材料款43300元。安某逾期未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安某到庭,安某表示自己在洛川县的工程款未要回,无力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办案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安某名下银行账户,但其账户余额不足。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安某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安某通过亲戚朋友借来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办案法官立即通知李某,让其领取执行到位的款项。
5月31日,李某拿到了43300元。他激动地说:“太感谢法官了!我与对方的关系一直不错,对方近年来经济情况不好我也很清楚,万万没想到这个钱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法官为群众办实事让我很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