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强化司法保障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来源: 时间:2021-06-20 23:16:41 阅读量:

陕西法院网讯  “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商洛两级法院充分依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司法利剑护佑秦岭祖脉,守护商洛绿水青山,为商洛打赢碧水蓝天净土生态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升站位夯实基础。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商洛两级法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服务大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将环资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办案件,亲自落实保障。设立机构发挥职能。商洛中院2018年9月成立了环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挂靠行政庭组建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辖区洛南县法院和商州区法院在2018年年底前也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受理管辖全市涉及环资的刑事、行政及民事公益讼诉案件。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共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员额法官5名。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洛南县法院、商州区法院实行环资刑事、行政案件“二审合一”),涉及环资类诉讼案件统一归口办理。机构成立后,市中院下发了环资案件受案范围和管辖的规定,环资审判步入正轨。

依法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依法审理环资案件。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案件,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刑事环资案件的重要量刑情节,将修复治理作为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举措,有效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自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178件;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并审结二审环资刑事案件8件,受理民间公益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沟通协调加强联动。与市检察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了关于公益诉讼的会议纪要,两院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管辖的规定》,《关于明确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范围的规定》等,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为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机制基础;辖区洛南法院、商州区法院与河南省、湖北省等六县市区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协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携手共建环丹江流域跨区域司法联动机制。

积极宣传提升生态意识。发布典型案例。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编印了《商洛环资法律法规选编》,发布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0大刑事典型案例。提升庭审参与度。重大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有典型意义的环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行政机关旁听,主动邀请政法委、部分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部分重大环资案件实行同步网络直播,邀请商洛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部分案件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收到良好效果。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每年的6.5世界环境保护日,两级法院环资庭、刑庭上街设点,制作展板,发放案例书籍,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环资审判工作。今年4月20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系列活动。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保卫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安全,守护好秦岭祖脉的环境资源,进一步推动环资审判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社会现代治理的行动体现。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巍巍秦岭,浩浩丹水,商洛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肩负使命,坚定前行,在社会各界和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秦岭祖脉丹江水源地的水会更清、山会更绿!

 

 


 
来源/作者: 李军宏 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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