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田眠苏在办公室查阅案卷资料
田眠苏,男,宁夏中宁县人,1941年1月出生,1957年入党,1958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省镇安县青铜区委书记、镇安县委宣传部长、镇安县法院院长、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2002年退休。
16岁入党,17岁参加工作,一次偶然的相遇,让他和人民法院结下了终身不解之缘。
他是田眠苏,从县委干部到基层、中级法院院长、高级法院审委会专委,先后在三级法院任职,见证了新中国法治从起步走向成熟的峥嵘岁月。
“我是乡里年龄最小的中共党员”
田眠苏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他从小被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为人开明,坚持送他上学,他因此成了村里屈指可数的读书人。
“我有一定文化基础,学习理解党的思想理论比别人快,加之积极上进,所以很快就被吸收入团、入党,并成为乡里年龄最小的中共党员。”回想起当年入党的情形,田眠苏的自豪仍然溢于言表。
经受过旧社会的苦难,入党后的田眠苏立志要成为一个有用之人,回报党、回报社会。短短3年时间,他就成长为乡里的党员骨干,并被推荐到宁夏中宁县委工作。
令田眠苏没想到的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和人民法院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196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案组在中宁县委驻扎办案,时任宁夏高院院长、著名法学家韩幽桐深厚的法学功底、缜密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给田眠苏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在他的心底种下了一颗维护公平正义的种子。
幸运的是,他思维敏捷、踏实肯干的作风给专案组留下了深刻印象,不久后就被调入宁夏高院工作。
在宁夏高院担任书记员后,田眠苏深感自己专业知识水平与成为一名法官的理想还有很大差距。经过几年努力,他如愿考上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以为学有所成后可以重回法院大展拳脚,奈何却迎头赶上了停滞的十年,亲眼见证了法治缺失带给国家的灾难。
直到国家法治秩序逐步恢复,1980年田眠苏才如愿再次回到心心念念多年的法院,并先后在陕西三级法院担任基层、中级法院院长和高级法院审委会专委。
从青春年少到两鬓斑白,经历了特殊历史时期的洗礼,田眠苏更能体会到法院和法官于一个国家与老百姓的重要意义。“没有法院、没有法官,老百姓的冤屈就投告无门,公平正义就无处伸张!”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上任商洛地区中院院长伊始,田眠苏便深感肩上有千钧重担。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领袖的教导成了田眠苏的座右铭。
商洛地处秦岭腹地,下辖各县大部分在山区,山大沟深,老百姓居住分散,交通十分不便。但田眠苏在任职期间,走遍了辖区所有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
在山阳县人民法院赵川人民法庭,田眠苏看到法官们为解决山区群众往来上百里路的诉累,在村里设立义务接待站收集资料,定时上门服务的做法后,亲切地称他们为“泥腿子法官”,并将工作经验在全地区推广。
1984年前后,随着国家经济逐步恢复,如何有效应对法院受理案件数激增,特别是刑事案件高发态势,确保审判工作合法、高效、快速、有序运行,成为摆在田眠苏面前的新问题。
为此,经过深入调研后,田眠苏决定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和基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基层抓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田眠苏至今仍坚定这一理念。
为此,他带头组织精干力量到刑事案件高发的重点村开展蹲点调研,全面摸排矛盾纠纷,并发挥法官队伍优势,就地调处、就地培训村干部和调解人员,发案量大幅下降。
二是在办案机制上勇于创新。
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商洛中院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积极推行案件运行机制改革,除法律规定应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外,全部放权由合议庭决议,实现审委会“松绑放权”。同时,通过强化院庭长监督权,配套建立案件评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逐步建立起审判权与监督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事实证明,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能的做法在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实施后,案件办理周期大幅缩短,每次评查案件合格率、准确率及法律文书的规范率都在95%以上,案件质量非但没有下滑,还实现了三提升。”田眠苏欣喜地讲道。
“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
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20世纪80年代初期,人民法院刚刚恢复不久,法院干警普遍文化水平低,专业人才严重断层。为了给国家法治建设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在田眠苏的倡导下,中院在商洛地区率先推出逢进必考制度,先后两次招考选拔了一批综合素质好的青年干警,日后都成为法院的中坚力量。
与此同时,田眠苏在主政商洛中院期间,持续用力抓好干警职业教育,提出“要把办学、专业教育作为大事来抓”“让有条件的干警都要投入到学习中去”。十余年的久久为功,一批又一批青年法官从全国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毕业、结业,法官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等得到了跨越性提升,有效适应了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切实优化了法院队伍。
进入陕西高院后,田眠苏更是见证了陕西法治建设的飞速发展,法治政府建设逐渐打开局面。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征程的今天,田眠苏在他的《访谈回忆录——商洛中院十三年》写过这样两句话,寄语新时代的青年法官: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惩罚犯罪,张扬法治,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法院一切工作的重心。”
“法官定罪处刑,要慎之又慎;不管什么情况下,不该定罪的坚决不定,否则,愧对重托,有辱使命!”
回顾自己的一生,田眠苏激动地说:“有幸见证人民法院的巨大变化,感到十分欣慰。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没有党的培育和教导就没有我的今天,这仍是我做人做事的强劲动力和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