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11 10:55:14 阅读量:
连日来,白河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4月7日六时许,白河法院执行干警对一老赖采取“突击”行动,对一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据悉,被执行人周某、熊某应支付曹某等八人工资九万余元,经执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在城关镇某小区有住房,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该小区查找周某,只发现周某妻子陆某居住在该房屋内,但陆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二被执行人周某、熊某多次被法院执行,有一定的规避执行经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仍不放弃查找,多方了解,知道陆某不定期会回家,但都是早出晚归。承办法官决定不定期到被执行人住址附近查探,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6日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已经回到白河,承办法官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决定第二日清晨对周某采取“突击”行动。
翌日清晨六时许,执行局十余名干警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来到周某居住小区,发现周某的汽车停在小区内,判定周某确实在家。在周某屋外,执行干警多次喊话,对周某阐明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周某及其家人仍不开门,执行干警随即决定让开锁公司强制开门。开门后,发现周某及其妻子均在家中,但其妻子情绪激动,辱骂并推搡执行干警,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周某也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经执行法官合议并报院长批准,对周某及其妻子陆某妨碍执行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对周某所有的车辆依法予以扣押。
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本案白河法院将进一步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周某名下财产依法进行处置,努力实现胜诉人权益,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谢俊)
编辑: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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