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02 07:18:56 阅读量:
近日,西安高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收到委派案件材料后,及时联系被告,经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深入释法说理,双方最终对赔偿数额和还款方式达成一致。3月29日上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原告即时撤回起诉,纠纷圆满化解。
高陵法院注重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让更多群众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具有显著优势:
一、诉前调解能够避免案件进入较为繁琐复杂的诉讼程序,省时省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多数纠纷实现一次化解;
二、诉前调解不收取案件受理费,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诉前调解通过调解员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避免矛盾扩大,实现矛盾根本化解;
四、诉前调解达成后,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同样具有强制力,可以申请执行。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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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