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3-31 12:19:23 阅读量:
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政法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3月31日上午,未央法院在三楼大法庭集中宣判了三起职务犯罪案件,西安市、未央区相关政法单位及国企职工300余人参与旁听。
此次集中宣判的三起职务犯罪案件,涉及贪污、受贿两罪,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被告人詹某某原系本市某交警大队负责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事务的工作人员,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车托”违规办理车辆交通违法免记分事务,收受好处费达437万余元。未央法院经审理后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詹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被告人宁某某、祁某某原均系西安市机动车停放管理中心某大队管理人员。二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大队收费员在入职、工作岗位及任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40余万元。被告人宁某某又收受收费员、停车场实际控制人等十余人26万余元。另查明,二被告人合谋通过采取虚列收费人员、在编不在岗等方式冒领单位工资13.47万余元。被告人宁某某还通过此方式与他人合谋冒领工资6.77万余元。未央法院经审理后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被告人祁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庭审后,参与旁听的政法干警纷纷表示,这是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以“身边案”为镜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未央法院始终坚持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深做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刑庭 吕华耕)
编辑:曹莉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