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公开宣判向帆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6-12 13:29:44 阅读量:

 

2020年6月12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在该院大法庭对连日来审理的被告人向帆等17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碑林区政协主席柴跟科,副主席孔维岳,碑林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宾及政协委员、碑林区扫黑办20余人现场旁听了宣判。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宣判,陕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宣判做了现场报道。碑林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与单位干部群众通过上述直播平台旁听了宣判。

西安碑林法院公开宣判向帆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起,被告人向帆为了能尽快偿还其个人欠款,心生恶念,向被告人季鹏、张涛提出,以在其经营的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车贷业务后,未在该公司购买车辆保险等为由,对相关贷款车主的车辆进行非法扣押,向车主勒索虚构的高额拖车费、违约金,并强迫车主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用于释放该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用获取的上述赃款偿还其欠款。通过与被告人季鹏、张涛多次商议,确定每扣押一辆车由被告人向帆给被告人季鹏、张涛支付8000元费用,并招募被告人张峰昌等10余人参与扣车,向被害车主勒索虚构的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并强迫车主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向帆、季鹏、张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车辆预留的GPS定位搜寻并非法扣车,实施犯罪遍布榆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咸阳、渭南、铜川、西安全省各地及河北省等地区,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54宗,涉案金额近300万元,对众多被害车主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与营商环境,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季鹏、张涛、张峰昌、刘欢还犯有非法拘禁罪。经合议庭评议,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向帆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40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另外两名首要分子被告人季鹏、张涛各有期徒刑十九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4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涉案赃款、财产依法予以追缴。

西安碑林法院公开宣判向帆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收官之年、决战决胜之年和成果检阅之年,截至目前,碑林法院已经审结涉黑恶势力案件及相关案件12件,惩处犯罪分子70余人,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接下来,碑林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有序推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不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完成“案件清结”、“黑财见底”的目标任务,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全力以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长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宋博)

责编:马宁

总编辑: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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