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4-24 17:34:18 阅读量:
2020年4月23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高新诉讼服务站首次对安康市高新区管辖内发生的原告宋某宽起诉被告钱某录、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诉前调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当日,该院通过“速调速解”的方式共成功审结3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当场立案4件。当事人感概地说“没想到我们的案子这么快就在家门口解决了”!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高新诉讼服务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省法院《关于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于今年1月16日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管理局挂牌的。挂牌后,涉及安康高新区范围内的行政、环资争议道路交通民事争议当事人,立案前均可选择到诉讼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法院可联合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对争议进行多元化解,对实质化解的,不再立案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对未能实质化解的争议可在诉讼服务站进行现场立案;对已经立案的区内案件可根据案件情况在诉讼服务站及时开庭审理并现场组织协调。除提供以上便民诉讼服务外,该院还将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职能,为社区群众及政府机关经常性地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为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增添力量。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金林旭 李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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