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4-16 11:56:24 阅读量:
4月15日,莲湖法院审监庭公开开庭,就一件执行异议案件组织听证。因异议人冯某某无通讯设备注册“一码通”且无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办案法官为了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决定在法院停车场进行开庭。
国徽之下,合议庭主持开庭,双方当事人分坐两旁。虽然在室外开庭,但是法庭依然严肃庄重。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异议人冯某某提出因停止继续侵害纠纷一案向莲湖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听证审查中申请执行人兰某某当庭进行答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均依法进行,确保了听证审查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复工复产以来,莲湖法院严格按照确保人员安全、场所安全、当事人安全的“三个确保”要求开展工作,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不止,在做好防护的同时,力争每个案件都如期结案,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供稿:莲湖区法院 孙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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