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9-08-09 12:45:26 阅读量:
“段心安在溪水佳苑小区门口,我正盯着他,你们赶紧来!”2019年8月8日上午临下班时,西乡法院执行局执一庭庭长穆晓红接到申请执行人陈秋实打来的电话。
穆法官放下电话,立即召集三名执行干警迅速赶到位于县城的溪水佳苑小区,在门口堵住了发现警车后掉头骑摩托车欲逃离现场的被执行人段心安。现场确认身份后,将其带回执行局接受调查。2016年,段心安在溪水佳苑购买的商品房装修,拖欠权利人陈秋实瓷砖款6800元,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未如期给付。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四查仅发现500余元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依法将其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场调查时,被执行人段心安仍未认识到自身错误,亦无积极履行的悔意。另查,段心安在西乡法院执行的另一起6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亦为被执行人,至今亦分文未履行。且在两案诉讼中,段心安均未出庭应诉,进入执行程序后一再约期搪塞,后又采取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东躲西藏的方式逃避执行。
“三秦飓风”战鼓正酣,严惩失信绝不手软。对于此类长期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必将强力压缩其生存空间,依法对其予以法律制裁。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作者: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