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9-07-31 17:45:52 阅读量:
7月29日上午,宝鸡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分别在宝鸡中院、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张锋等19人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和被告人王新舍等6人犯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锋先后与孙继军、徐超等人合伙经营宝鸡市高新十路或单独经营高新六路天顺棋牌室,并依托棋牌室开设赌场,利用赠送香烟、小礼品、免费提供食品、饮料、报销打车费、设置幸运号码进行奖励等手段,吸引社会人员参与赌博,采用打麻将抽取炸弹费的方式抽头渔利。在经营期间,被告人共抽头渔利110万元。同时,被告人张锋纠集被告人赵军、王正、李宗英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催收赌债,多次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殴打,并聚众斗殴致3人轻伤,2人轻微伤,在宝鸡市高新区形成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渭滨法院审理后,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区别划分主从犯,对本案中恶势力团伙纠集人被告张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对其他被告人,按照其参与实施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两年四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以来,被告人王新舍在太白县鹦鸽镇非法高息放贷,强行索债,纠集其子王鹏,周济、张建辉、陈斌强、盛海云、李富等人暴力讨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并捏造借款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在被告人王新舍的组织指挥下,逐渐形成了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社会影响恶劣。经太白县法院审理后,被告人王新舍长期非法高息放贷,并组织纠集被告人王鹏、周济、张建辉、陈斌强、盛海云、李富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采用暴力、恐吓、滋扰等方式,胁迫被害人出具借条,捏造事实,虚假诉讼,并因索债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应从重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参与次数,依法对本案中恶势力团伙组织者被告人王新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3480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11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两起“涉恶”案件一审宣判后,两案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宝鸡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分别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相关犯罪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鸡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工作部署,组建涉黑恶案件专门审判团队,以精审判、强质效为抓手,有效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合一,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作者:刘俊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