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9-07-02 08:13:04 阅读量: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2019年第二季度又告结束,在这三个月里,阎良法院全体干警充分发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全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回顾一下阎良法院第二季度的工作吧。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2019年4月1日下午
阎良法院邀请西安航空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义务宣传员”, 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流动宣传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2019年4月10日上午
阎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扫黑办主任彭胜利,政法委副书记冯友智一行到阎良法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今后开展相关工作举行座谈。
传达学习
2019年4月30日下午
阎良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动员培训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方案及会议精神。
王育龙院长安排部署阎良法院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2019年5月20日下午
阎良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区近期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及讲话精神,总结本院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2019年5月22日上午
阎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扫黑办主任彭胜利一行3人莅临阎良法院,对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就近期相关工作安排举行座谈。
2019年5月
阎良法院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漫画图解、知识要点等内容,第二季度阎良法院官方微信已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内容42条。
2019年5月24日下午
阎良法院召开第八期学习交流会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理论深度,促进阎良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开展。
2019年5月29日下午
阎良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院主要领导前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学习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先进经验及西安市中院5月29日召开的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2019年5月30日
阎良法院邀请西飞二小四年级的30多名师生走进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并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向小朋友们介绍了扫黑除恶的相关内容,同时通过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加深小朋友们对扫黑除恶的认识与理解。
2019年5月31日
阎良法院召开第九期学习交流会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王育龙院长结合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实际情况,指出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并对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刑庭庭长丁琼琼向与会干警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
2919年5月31日下午
阎良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使全院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深入。
2919年6月4日上午
阎良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本日上午召开的中央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督导工作的开展。
2019年6月11日上午
阎良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近期中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会议精神。
01
2019年6月11日
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辖区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与理解,阎良法院精心制作《扫黑除恶,势不可挡,阎良法院在行动》微动漫及微视频,并利用社区、居民小区、商场等地的LED屏循环播放,使扫黑除恶深入人心。
2019年6月13日下午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丁拓、区委政法委副调研员郭纪武前来我院督导“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6月21日下午七点,阎良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2019年6月24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和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战时指挥部6月17日会议要求,按照阎良区区级领导走访街道、部门、村、社区、派出所谈话分工安排,阎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先后对阎良区振兴街道昌平村、清河村,关山街道老王村、南房村、苏赵村、东丁村等开展了走访谈话活动。
2019年6月21日下午
阎良法院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省、市纪委关于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利用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
坚守公平,审判执行
2019年4月2日上午,在被执行人李某百般抵赖不愿还款并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的情况下,阎良法院执行法官断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其送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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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上午,因被执行人李某拖欠银行十余万元且拒不履行,阎良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并经网络公开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后又以房价拍卖过低为由拒不腾房,阎良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涉案房屋实行强制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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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2日,行政庭一次性受理九起劳动争议案件,经审查,被告公司大量拖欠职工工资,导致职工联合起诉被告公司索要工资。
行政庭首先安排调解员和法官面见各位职工,倾听他们的诉请,缓解职工激动情绪,向其讲解法律法规。再次,法官亲自去被告公司了解公司情况,劝说被告公司尽快核实财务状况,支付拖欠工资,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后果。最后,九起劳动争议案件全部调解,双方握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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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陕西某建筑公司与某劳务公司拖欠郝某等40余名民工工资,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支付,遂郝某等40人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同时和被执行人谈话教育其珍惜企业信誉,诚信经营。最终在30日内将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并于2019年5月1日向农民工发放。40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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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王某等九人到阎良某饭店打工,后酒店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其工资,王某等人便向西安市阎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该酒店仍未支付员工工资,2019年1月,王某等人以仲裁书为依据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5月7日上午,在阎良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九名打工者领回了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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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梅梅(化名)以李宏(化名)拒不返还借款为由向阎良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李宏在约定到期后拒不履行案款,梅梅无奈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前往李宏家执行案款,李宏姐弟几人听闻兄弟被限制消费,念及李宏在外漂泊,被限消生活艰难,于是几人凑足12万元为李宏还款,执行法官感动之余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2019年5月8日下午,梅梅如愿的从阎良法院执行一庭领到案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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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2019年1月8日,被告人孙某伙同刘某冒充亲友接亲混入新娘家中,盗得金耳钉、金戒指等财物,两人用相同作案手段在富平县庄里镇吴某家中亦盗得现金4700元。
2019年5月16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孙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内仍屡教不改,属累犯,应予严惩。故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最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宣判后,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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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某李某夫妻二人在面对他人索要借款时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查控其财产时发现二人将资金藏入股市,为了使案件快速结案,以最快的方式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阎良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中邮证券公司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提取案款。在经过一系列的相关手续后,中邮证券公司将39万余元账户资金全额打入了法院账户。
2019年6月5日上午,申请人从阎良法院领回33万余元的案款本金及6万余元的相应案款利息后对阎良法院的执行法官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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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阎良法院受理了一批六十余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接到该批案件后,承办庭室专门召开庭务会,研判案件,针对该批案件标的小、矛盾大、涉及人员多的情况,主审法官们制定庭前证据交换、庭前调解及庭审预案。经过努力,承办法官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在半个月内审结该批量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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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李某因张某欠自己五万元拒不还款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张某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偿还,李某便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阎良法院对张某实行限制消费等措施。
2019年6月初,张某无法忍受限消措施带来的种种不便,电话联系李某约定6月20日到法院还款,2019年6月20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二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这起让当事人纠结三年的案子终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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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0日,阎良法院执行局人员协同四名法警冒雨赶往辖区某工厂闲置大院,对定位在此的一辆大型挖掘机采取扣押措施,在完成扣押手续后,执行人员约见该起保全案件当事人,向其出据扣押裁定和扣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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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朱某与张某合伙开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张某退出合伙业务,答应给朱某16万元作为赔偿,后张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给付,朱某便将其诉至阎良法院,经法院调解两人达成协议,而后张某在约定到期后再次违约,经朱某申请,阎良法院对张某做出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执行措施。
2019年,因法院对张某做出了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张某找工作处处碰壁,生活难以为继,他再无法忍受因失信而在社会遭受的诸多不便,2019年6月21日,张某筹集到了16万元全部案款交至了法院,至此,这起纠缠多年的合伙纠纷执行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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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5日上午,一起交通肇事拒不赔偿的被执行人吴某目无法纪,态度傲慢,在被带回法院后仍谎称自己无力承担,执行法官在看穿他的伎俩后立即向其出示了拘留决定书,当法警要给吴某采取拘留措施时,吴某当即向执行法官认错并表示愿意付清全部案款,执行法官对其哄骗法院的言行予以了严厉的训诫。
耐心调解,化纷止争
2019年4月4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妥善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让当事人夫妻双方和平分手,
也让持续两年多的离婚大战落下帷幕。
2019年5月22日下午,
在阎良法院家事法官及调解员耐心调解下,
圆满化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和抚养费纠纷案件,
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9年5月16日,
阎良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聋哑人离婚案件。
因案件当事人情况特殊,
法官在受理后想方设法了解案件详细始末,
随后制定针对性的调解方案,
最终原、被告双方满意而归,
此次调解切实保障了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019年6月25日,阎良法院办案人员赴关中监狱,成功组织一次“高墙”内的调解。因案件被告入狱服刑,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考虑监狱特殊的管理制度,隔日早起赶在上班前一个小时出发,前往被告所在的关中监狱。 案件承办人结合案情采用背对背调解的办法,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引导原、被告双方尽可能采取好说好散,和平分手的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也进行了妥善的处理。
秉承初心,司法为民
2019年4月2日
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等事件的发生,阎良法院行政庭及法警队干警来到辖区内西飞四小开展法制宣讲,以实际行动送法进校园,为该校17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道精彩的“法治大餐”。
2019年4月29日
在“五四运动”100周年到来之际,阎良法院民一庭联合区人民医院共同走进阎良一校,开展 “法律+”课堂巡回知识讲座。本次普法与儿童健康卫生知识相结合,让孩子们知法律、讲卫生,健康快乐学无忧。
2019年5月9日
为增强辖区少年儿童法治意识,提高学校法治教育水平,阎良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金燕带队来到辖区聚宝小学,以身边事,说身边理,明是非情,为师生们送去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讲座。
2019年5月20日
继2017年《小案例大法律—阎良法官说法》推出后,以其经典丰富的案例叙述、专业严谨的法律解释,受到辖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弘扬法治精神,阎良法院再接再厉,推出该系列普法手册第二期—《小案例大法律—阎良法官再说法》。
01
2019年5月22日
阎良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宁同志受阎良区教育局邀请,前往阎良区630中学讲授专题为“筑牢思想防线,远离职务犯罪”的廉政讲座,区教育局干部、各校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各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各校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人员共27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2019年5月23日
朱某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案件前期虽已达成调解,但因涉及继承人对遗产的放弃和调解笔录的签署,必须要当面征求当事人本人的意见。
而朱某年事已高,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朱某身体状况后,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严肃办案流程,承办法官一行三人决定驱车近300公里前往位于老人居住的秦岭南麓的汉中市城固县。
几经周折到达以后,完成谈话笔录过程中,因为老人眼睛不太好,办案人逐字逐句的引导老人阅读笔录,在确认无异后,让老人签字捺印确认。随着老人在笔录上署名签字,这个继承案件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
2019年5月30日
阎良法院邀请西飞二小四年级的30多名师生走进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切身感受法院氛围,感受法治精神力量。
2019年5月31日
阎良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向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发出该院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此举为该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开创了新的模式。
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阎良法院立足自身实际和地域特色,通过组建家事审判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设置“离婚冷静期”等诸多方式,开创了家事审判工作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9年6月19日
2018年3月,阎良法院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承办法官,为当时恰逢病重的被申请人垫付了执行案款,解决了这起诉诸已久的婚姻家庭大案。
2019 年6月19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张某在其家属的搀扶下来到阎良法院,亲自将写有“公平正义、执法如山”的一面锦旗送到刘法官手上,并一再感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戮力同心,真抓实干
阎良法院与公安阎良分局联合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该送达地址确认书是阎良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合议庭为切实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送达难”问题采取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在发生事故后,由办案民警第一时间确认当事人的送达地址,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也有利于纠纷同期进入诉讼程序后的送达,从而为快速高效审理案件打下基础,同时也能积极应对拖延诉讼及逃避诉讼等不诚信行为,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11日,阎良法院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培训要求,人民陪审员要不断提高陪审能力,在程序方面下功夫,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方法和经验。要全程参与庭审、全力参与庭审,杜绝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和人格魅力,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上下功夫,用自身的社会阅历来调解矛盾、化解纠纷,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不断增强爱岗敬业的精神。
2019年4月11日下午,阎良区人民法院召开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离任座谈会,会上何建华主任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表达了对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的感谢。随后,人民陪审员代表从不同角度交流、分享了5年来参加人民法院陪审工作的感受、感悟和体会,并表示 将继续以良好的综合素质、火热的工作激情为国家审判事业、为司法民主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2019年4月12日下午,阎良法院召开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动员会,传达最高法院、省、市、法院相关精神,安排部署阎良法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
2019年4月12日下午,阎良法院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并就阎良法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阎良法院各内设部门及时落实《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 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应有效果。
5月30日下午,阎良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组织启动了发改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活动主要针对的问题是我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中的“发改率”劣势指标的提升,通过对案件进行评查、监控,自我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审判效能。
2019年6月14日,阎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育龙来到所包抓的振兴街道办谭家村,指导检查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向该村赠送了区法院编撰的《小案例大法律—阎良法官说法》系列普法手册。
2019年6月28日上午,为纪念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营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阎良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前往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开展了庆祝建党98周年主题党日活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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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不断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
学习先进法院党建工作的优秀经验,
阎良法院党总支书记何建华
带领部分优秀党员干警
赴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联合党建学习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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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阎良法院法官干警
利用在浙江大学学习课余之际,
前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智慧法院建设、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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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升阎良法院法官干警履职能力,
适应新时代智慧法治要求,
建设一支适应互联网、大数据
和人工智能时代发展要求的法院铁军队伍。
阎良法院组织干警分两批赴浙江大学之江校区进行
为期一周的新时代“智慧法治”之智慧法院建设专题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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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共创佳绩
2019年4月9日,
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
我院一个部门和三名同志受到表彰。
2019年4月30日,
共青团西安市阎良区委
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
第三届“阎良青年五四奖章”颁奖典礼
在格兰云天酒店隆重举行,
阎良法院青年法官刘江涛,
荣获“阎良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