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延川法院: 婚外情产子引纠纷 法官巧调解促和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02 13:01:38 阅读量:

 陈军跨越道德界限与赵玲婚外情生下一子,后两人为了争夺 “非婚子”的抚养权而闹上法院。1010日,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

赵玲与陈军相差15岁,两人因经常在一块打麻将,彼此产生好感,随后两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发生婚外情之后一年两人生下一名女孩。赵玲称自己还坐月子的时候,陈军就强行将一周岁的女儿带走,在她看来这对自己和女儿都很残忍,而且陈军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婴儿应由母亲抚养,更何况陈军有自己的家庭和儿子,女儿如果跟他生活必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故赵玲以此为由将陈军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决定用“晓之以情  动之以理  释法明理”的方式调解解决此案。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办公室后,法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批评了陈军,让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还对两个家庭都不服责任。随后开玩笑地对陈军说:“之前人们都将男孩捧在手心里,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女孩似乎成了香饽饽,你不会是因为这个才强行将你与赵玲的私生子带走吧?”法官的这一席话成功地缓解了当时严肃又尴尬的场面。玩笑过后,法官严肃地对陈军说:“你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因为你不懂得怎样去维持一个家庭。如今你已是两个儿子的父亲,况且你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了,他们除了顺利毕业还要娶妻,这些都是你作为一个父亲应该操心的,但是你呢?非但不管不顾,还与人发生婚外情。我给你说这么多,就是希望你能正式自己的错误,摆正自己的位置,让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希望你好好考虑。至于你与赵玲的孩子,我觉得还是由她抚养比较好,从各个方面来说她能给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

听了法官的话,懊悔的陈军说:“我知道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不是一个好父亲,给不了女儿幸福美好的生活,她应该有个好的生活环境,我把女儿交给赵玲抚养的。”赵玲听到陈军的这番话后对他说:“我自愿补偿你抚养女儿期间所产生的3抚养费,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孩子的父亲,抚养女儿期间你对女儿也是百般照料,呵护有加,这是你应得的。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延川法院   作者:张亚茹 冯海潮   责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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