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7 10:04:15 阅读量:
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在辖区现场开庭审结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
原、被告均属马坊镇耿家村村民,系左右邻居,原告居西,被告居东。原告诉称:因被告耿某门前以钢结构彩钢瓦建成凉棚,并在原被告的界畔用彩钢瓦隔开,严重影响了原告通行安全,原告曾驾车倒出门时,因无法看到从东过来的行人,差点造成事故。被告辩称:隔墙在其使用的土地上建造着,拒不拆除。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动之以理、晓之以利,最终被告同意在10日内拆除所建彩钢隔墙,本案终以调解结案。
永寿法院将巡回审判与平安建设宣传相结合,对前来旁听的村民,办案人员积极向大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平安建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促进了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助力平安永寿建设。
(永寿法院 郭堃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