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山阳法院:漫漫维权路 保全促调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4 18: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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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阳法院照川法庭通过诉讼保全,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四年未解决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杨洋是山阳县人,2014年7月,原告在渭南澄城县大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承包的外架工程工地上施工时,不慎从外架上摔下,致使头部受伤。杨洋多次要求大地公司、包工头吴天、王浩等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均遭到拒绝。自此,杨洋走上了漫漫维权路。为获取应得赔偿,杨洋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大地公司不服,向澄城县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2017年5月份,杨洋将包工头吴天、王浩起诉至山阳法院。案件受理后,因吴天下落不明,王浩也拒不应诉,承办法官只好公告送达应诉手续。庭审时,吴天突然出现,并申请追加大地公司为被告。大地公司应诉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山阳法院审查驳回异议后,大地公司不服上诉至商洛市中院,经中院审理后予以维持。几经周折,案件终于进入实质审理,但庭审中,大地公司和吴天又对杨洋的伤残等级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这将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从杨洋受伤到庭审已经四年,杨洋的身心已经承受不起常年累月的诉讼折磨。于是他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为了使案件能够顺利执行,更便于矛盾早日化解,尽早实现杨洋的权益,承办法官及时审查保全申请并依法对大地公司的20万元存款予以保全。大地公司的财产被冻结后,提出保全异议,法官审时度势,未免徒增原告诉累,一方面及时审查并释明保全的正当性进而驳回大地公司的异议;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多次努力,大地公司逐渐转变了态度,主动撤回了重新鉴定申请,法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通过多次沟通,明法释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由大地公司赔偿杨洋各项损失共计6.5万元并当场履行。至此,一件长达四年未解决的案件终于圆满审结,原告如愿获得赔偿,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供稿人:阮林 编辑:刘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