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山阳: 六旬老太暴力袭警获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7 12:02:37 阅读量:

    (刘庆民 通讯员:程越琪)一位六旬老太赵某暴力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以妨碍公务罪提起公诉。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被告人赵某,现年64岁,农民,住山阳县土桥村一组,该村村民与山阳县远程驾校因土地租赁问题发生矛盾。2月28日,山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到土桥村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王涛(赵某之子)进行书面传唤时,被告人赵某以及土桥村村民阻挡民警带走王涛,赵某将协警高某的脖子抓伤,并对民警徐某进行辱骂,用头撞击徐某的胸部,还将传唤证撕毁,致使民警不能正常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一款、五款、第六十七条三款之规定,逐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公民的义务,更是对法治、秩序的尊重。倘若警察的执法权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社会秩序就得不到良好的维护,那受害的将是每个社会成员。
    暴力袭警行为不仅是对警察人身权的侵害,更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对袭警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既是维护警察权威、法治权威、法律秩序的需要,也是增强公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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