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3 09:17:56 阅读量:
(刘庆民 通讯员:刘平 杨锋增)近日,洛南法院执行局与商南法院执行局全力协作,联手执行,在商南县金丝峡镇成功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拘留人周某、段某依法拘留,并顺利执结两案。
周某和段某均系商南县金丝峡镇人,2017年5月,周某和段某分别为段某某担保,从赵某处借款50000元、30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因段某某一直未还本付息,赵某遂起诉至洛南法院。2017年12月份,洛南法院分别判令段某某清偿赵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30000元及利息,并由周某、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人均未履行义务,为此赵某向洛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三被执行人均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且拒不报告财产。2018年6月7日,洛南法院副院长闵西尧和执行局长刘平带领八名干警前往商南执行该案,并向商南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请求。商南法院高度重视,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璩海涛和执行局长马锋带领六名干警赴金丝峡镇,与洛南法院干警汇合,经过周密安排部署后,两队人马赶赴金丝峡镇梁家湾村成功将两名被执行人周某、段某抓获并实施司法拘留,现场扣押周某陕A96JD6吉利帝豪小轿车一辆。
目前,被执行人段某已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周某也已经履行了大部分执行标的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部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案均顺利执结。
这次成功合作是商南、洛南两地人民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作执行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