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3 16:44:47 阅读量:
入矫宣告仪式上,现场气氛严肃。何向阳法官首先对五名社区矫正人员(樊某犯妨害公务罪、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徐某犯交通肇事罪、尹某犯交通肇事罪、孟某犯故意伤害罪)的执行通知书进行了当场宣读,后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公安长安分局民警、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成员代表、社区矫正人员家属、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依次进行了告知、宣告、表态、发言。
法官说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社区矫正制度写入刑法典,完善了我国的刑罚体系,是我国在行刑社会化发展中的一次里程碑式的规定,体现了刑罚惩罚与改造的目的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此次通过正式的入矫仪式,使社区矫正人员对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后果有了明确的了解,使社区矫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从而达到刑罚威慑与教育改造的目的。
通讯员:何向阳、许敏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