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4 20:49:23 阅读量: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县委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澄城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建设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按照《澄城县“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澄城县“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决定在全院开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着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持澄城“合同执行”的强项优势;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优化澄城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澄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出问题,打造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努力把澄城建设成为陕西省营商环境一流县作出应有贡献。
该院《实施方案》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解决影响和制约澄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出问题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确保司法服务保障澄城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该院《实施意见》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提高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核心,立足澄城县情,提高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实施意见》分别从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机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企业开展大调研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还制定了工作推进表。
该院《实施意见》要求,各庭室部门一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三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三军表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优化窗口服务,简化审判程序,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要在各项常态化审执工作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全面保护。通过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执行机制改革、联动机制建设等,进一步提升审执工作质效。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建多方参与格局,拓宽纠纷源头治理渠道。通过梳理解析司法数据,加强法治宣传等工作举措,预警营商法律风险,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作为、不畏困难、真抓实干,为澄城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澄城县人民法院 杨忠)整理: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