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山阳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9 18: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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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阳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审理陈某与胡某离婚案件中,经调解,陈某与胡某离婚,在送达调解书的同时,向双方送发了离婚证明书,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
夫妻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发出离婚证;另一种途径是夫妻双方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离婚,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是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唯一法律文书。但调解书、判决书上面载有很多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且使用频繁不易保管,给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山阳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中,考虑到家事审判的特殊性,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制度。凡是通过山阳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法院均向离婚双方出具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上仅载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事实、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有着与裁判文书相同的证明效力。既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又为当事人证明婚姻关系提供了便利。“离婚证明书制度”既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之举,也是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山阳法院的为民情怀,彰显了司法温情。
(山阳法院 刘妍)整理: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