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三原法院:相邻关系起纠纷 联动调解促和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3 11:34:40 阅读量:

 俗语有云“远亲不如近邻”,平时邻里之间交往比远亲更多一些,和睦相处的邻里之间有一种甚于远亲的感情,但若不能和谐共处,则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矛盾纠纷。412日,三原法院通过与基层派出所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

原告刘丰原、被告张天安系邻居关系,原告宅基坐北朝南,被告宅基坐南朝北,双方后院相邻。2015年原告新盖后院墙,被告将其排水管伸向原告院内导致水流入原告院子,原告逐诉至法院。该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了联系,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确认案件事实,并了解到双方此次并非第一次闹矛盾,在成为邻居的30多年中,双方关系一直不睦,经常因琐碎小事产生矛盾,还多次拨打110报警,可谓积怨已深。

为了能使双方矛盾迅速化解,办案法官与当地派出所指导员取得联系,与指导员共同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天安自愿于2018430日前将后院伸向原告刘丰原家中的两根排水管移回自己院内。达成调解协议后,办案法官向双方悉心阐述了良好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双方一笑泯恩仇,握手言和,不仅解决了此次矛盾,也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打下了基础。

作者:吕鑫 刘健     编辑:阿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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