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2 11:59:02 阅读量:
现代社会,微信已成为备受大众喜爱的即时通讯手段,近日,柞水法院的办案人员就借助手机微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2月30日,柞水法院受理原告孟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办案人员几经周折联系上被告,得知被告张某常年在外地做生意,赶赴柞水领取法律文书、参加庭审路途遥远,经济成本太大,且其经济条件本来就困难,感觉难以承受。
为了避免当事人千里奔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办案人员建立了一个由办案人员、原告、被告三方组成的微信群,将原告的诉状、证据副本等法律文书拍照,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微信上回复收到相关文书,并非常认同这种送达方式。后原告因到外地办事,短时间不能回柞水。通过微信多次沟通联系,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同意调解处理本案,办案法官让双方在微信中对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对事实进行了认定,再针对性地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微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办人再将双方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双方当事人表示无异议后在微信上予以确认,随后承办人根据双方的确认内容制作调解书。对于微信调解的效果,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并对法院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的办事态度表示感谢。
微信作为一种得到广泛运用的通讯手段,可以传送文章、照片等各种信息,能够实现多方同屏,同时视频聊天,同步自由沟通,跟平时开庭并无不同。这样,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当事人,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撰稿人:柞水县人民法院 程良芳 整理: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