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3 16:28:47 阅读量:
“喂,是阎良区人民法院刘法官吗?我是西安市新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我们扣押了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机动车一辆。经查,该车辆系你院查封车辆,望速来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放下电话,办案人立即把相关情况向庭长进行了汇报,庭长当即指示:立即准备交接材料,马上赶往车辆扣押地。……
与交警办案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已是下午5点。当办案人拿着交警部门的“放车单”赶到执法停车场时,涉案车辆却打不着火,上不了路。又一突发状况让执行工作再次陷入窘境。经短暂协商,办案人员决定用拖车将涉案车辆拖回阎良。时至晚上8时30分,车辆顺利拖回阎良法院停车场,扣押任务圆满完成。
在上级法院的精心协调下,在新城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此次异地扣押任务圆满完成。正如执行员代发振所说:“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办不成的事。”阎良法院执行干警,以坚决的态度向老赖亮剑,用有力的措施向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阎良法院:刘江涛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