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2 09:18:02 阅读量:
2018年3月20日上午十时,90后出生的杨某某从法官手中拿到女朋友孟某某解除婚约退还的64000元彩礼后松了一口气,立即给父母打电话说:感谢法官办案的公正和调解时的耐心,现在纠纷解决了,我要出去打工了。
华阴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立即调查原、被告并深入原、被告住所地走访,同时询问媒人财产交付情况,2018年3月19日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庭审中被告及其母亲认可收受彩礼及四金事实,但提出愿意继续履行婚约,询问原告杨某某意见,原告答复:“如果被告履行婚约,必须在庭审结束第二天十点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否则…..”。
针对原告情绪不稳定行为,法官立即宣布闭庭,邀请当事人父母亲属参加进行背靠背方式调解,经过两个小时四个来回的普法析理,原告同意放弃索要“金项链一条、钻戒一枚、金耳环一对、金吊坠一个”的请求,被告方愿意一次性退还彩礼64000元。第二天原、被告领取民事调解书后自动履行了各自法律义务。自此,一起剑拔弩张的婚约财产纠纷矛盾得到化解。
作者:华阴市人民法院 何高峰 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