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法院:劳务合同闹纠纷 法官调解促言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9 23:23:38 阅读量:

 日前,淳化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原告李某保与被告梁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43月至20149月,原告李某保带领10多人给被告在砖厂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原告每完成1万块砖坯子被告向原告支付工钱460元,并约定每月15号支付工资。开始被告还能按约定给原告发放工资,后来就开始拖欠,直到结工时被告共欠原告工资70858元。经双方协商每块红砖按0.21元,被告用20万块红砖抵原告工资42000元。但原告只拉了10万块红砖后砖厂就没有砖了,剩余10万块红砖折价及拖欠原告剩余工资共计49858元被告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至今无果,现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审理期间,被告对原告的诉称均无异议,同意支付所欠原告工资,但对原告请求利息不同意承担,并请求法院予以调解。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一、由被告梁某某分期偿还原告李某保工资49858元;

二、 原告李某保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40元减半收取520元由被告梁某某负担。

(淳法宣) 编辑:严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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